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策略探讨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要求.在逐步做好新农合基本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省自2009年开始,从6个县(市、区)试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3种疾病起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增加病种数量.2012年,山东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机制,提高补偿比例,真正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本文结合国家对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要求,借鉴山东省在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机制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探讨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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