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同步放化疗中紫杉醇剂量递增临床Ⅰ和Ⅱ期试验
Clinical phaseⅠ/Ⅱstudy of concurrent paclitaxel with radiotherapy for inoperable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after induction chemotherapy
摘要目的评价诱导化疗后小剂量紫杉醇同时合并放疗不能手术非小细胞肺癌的毒性和疗效.方法对25例病理确诊的不能手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首先接受诺维本+顺铂方案诱导化疗2~3个周期,1个月后接受同步放化疗.三维适形放疗总剂量60 Gy,30分次,6~7周完成.紫杉醇剂量递增试验每次15 mg/m2,共分5个组:2次/周2周组、2次/周4周组、2次/周6周组、3次/周4周组、3次/周6周组,每组3例.3次/周6周组增加9例,以验证其重复性.采用美国RTOG制定的放射反应评价标准评价副反应.若每组3例中1例出现3级以上副反应则在同一剂量水平重复试验.终止试验的标准是3级以上副反应发生率≥2/6或剂量达到常规化疗剂量135 mg/m2.结果除1例因紫杉醇过敏反应外,24例均按计划完成了治疗,各剂量组至少已递增1次.3次/周4周组治疗期间3例中1例出现3级疲劳,增加3例重复该剂量,未再发生3级以上副反应.放化疗期间发生1、2级放射性食管炎14例,其中需要软食、流质者2例;1、2级放射性肺炎7例,其中需要激素治疗的2级3例.24例疗后评价完全缓解2例,部分缓解17例,病情稳定3例,进展的2例分别转移至肝脏、腹膜后淋巴结.结论诱导化疗后每次15 mg/m2、3次/周6周的紫杉醇合并放疗不能手术非小细胞肺癌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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