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篇首: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根据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更多相关知识
栏目名称
DOI
10.3969/j.issn.1009-6493.2003.19.023
发布时间
200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浏览158
- 被引28
- 下载93

相似文献
- 中文期刊
- 外文期刊
- 学位论文
- 会议论文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