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文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界定为:在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身心受到其个人或社会良知认为必需、救助追责的伤害的事故,将导致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因素归纳为学校因素、学生个人因素、其他行为人因素和无行为人因素等4类,并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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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7
栏目名称
DOI
10.3969/j.issn.1005-4057.2011.04.045
发布时间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基金项目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资助项目(GD10CMK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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