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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业研究报告 完成日期:2003年9月 定价:15000元 内容简介 截止2002年全国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总数为306038个,其中医院17844个,床位3113165张,从业人员达558.3932万人,年诊疗人次数达21.45 (2001年为20.87)亿次。2002年是我国医疗服务业分类经营的第一年,在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中,医疗服务业的对外资开放是服务领域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开放的压力使医疗服务业在2002年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经过2001年的分类工作,基本上将我国33万个医疗机构进行了营利和非营利性质的划分,根据统计分析,在23个省市自治区的297388个医疗机构中,有50.98%的医疗机构选择了营利性质,其中营利性医院1792个,约占医院数量的10%,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数量大,但其拥有的医疗资源却不足整个医疗资源的3%,大部分是门诊部和专科医院。在分类过程中,大部分医院选择了非营利性质,但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医疗机构,由于民营经济的介入和股份制的改造,出现了一批经营较好的民营医院,如浙江、广东和福建等地区,尤其是浙江,自1988年开始自主的改革以来,民营医院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目前有42家民营医院,其中综合性医院4家。由于在法规、配套政策以及患者认识上的问题,国内大部分民营医院的生存状况并不如人意,投巨资建设的良好医疗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将使步履匆匆的医疗投资资本可能变得更加谨慎。另一方面,许多经营不理想的国有非营利性医院的生存状况也不太理想,虽然资本非常感兴趣,但由于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资本介入的步伐依然比较艰难。 2002年卫生部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五个法律法规,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长期处于社会争议颇多而且纠纷不断的医疗事故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我国医疗服务业更加健康的发展,减少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该条例不仅明确界定了医疗事故的范围、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赔偿办法,而且对于如何鉴定医疗事故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组织和操作规程,有助于更加公平的解决因医疗而引起的纠纷。 2002年医疗资源的整合依然比较活跃,许多大型医疗集团扩张的步伐依然比较大,各个地区有影响的大型医院基本上都实现了集团化,集团化的趋势,可能扭转大型医疗设备长期利用率偏低的局面,有利于综合性医院发挥人才、技术、设备等多方面的优势。但医院药房的分业经营或剥离也给医疗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挑战,药品收入比例的大幅降低和医疗服务价格的严格管制,将促使医院经营者不得不加强成本的管理。因此目前我国内地的医疗机构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时期,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投资风险。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使其更好的满足不断增长的数量与质量需求,相关领导明确提出支持各种社会力量介入医疗服务业的发展,并享受与国有医疗机构同等的社会待遇,这将有助于加快我国医疗服务业发展步伐。目前国内民营医院为1477所,约占全国医院总量的8.8%,它们大部分都定性为营利性医院,从各种资料数据分析看,近几年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医疗服务业的资本规模约在30亿元左右,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福建、北京、西安等地,单一医院投入比较大的有东莞东华医院、三九医院、西安高新医院,其投资规模都在三亿元以上。据分析,如果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那么到2005年的三年内,新增市场空间平均为1500亿元,巨大的市场空间与较小的投资规模存在极大的反差,因此,医疗服务业面临很大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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