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8年6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我国不再有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机构组织的医疗损害过错鉴定,而是统称为医疗损害鉴定,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开始了从双轨制向一元化的转变.笔者结合该《条例》及随后发布的《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探讨了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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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主题词
组织(Tissues)医学(Medicine)职业过失(Malpractice)司法鉴定(Expert Testimony)组织和管理(Organiz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分类号
D922.16
栏目名称
DOI
10.3969/j.issn.1671-332X.2019.10.007
发布时间
2019-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基金项目
四川省科技厅-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2014年联合科研项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重构之研究”((14RKX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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