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母婴保健法》规范婚前保健管理
Carrying out the <Law of Mother and Infant Health Care> to standardize the antepartum health care management
摘要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于1987年设立婚前保健门诊,开始以城市为试点,只是单一的婚前医学检查,自1995年实施《母婴保健法》以来,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法服务,大力宣传婚前卫生保健知识,改善服务环境,增加设备,开展婚前卫生咨询指导,提高医学检查质量等,取得满意效果,使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明显提高,由1994年60.12%升至2000年92.87%,疾病检出率明显增加,由1994年10.62%升至2000年18.40%,出生缺陷率明显减少,由1994年8.84‰降至2000年4,78‰.在规范化管理过程中主要是领导重视和协作单位的配合以及欲婚青年对医务人员的信赖.目前正在加大婚前保健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市郊农民检查,以提高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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