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荷泽市为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有效地保护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35家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菏泽市产科建设评审细则>进行了综合评审,其中31家合格,合格率达88.57%.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产科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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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名称
改革·管理
DOI
10.3969/j.issn.1001-4411.2002.09.006
发布时间
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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