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母婴保健技术作为专项技术,主要包括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等.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吉林省组织人员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情况进行了梳理性的调查评估,从机构许可准入、技术资质、人员执业资质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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