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了解分析2006-2014年红河州孕产妇死亡原因和变化趋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有效的干预措施.方法 按照《云南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监测,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十二格表法”进行评审分析,收集整理2006-2014年红河州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06年与2014年相比红河州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了48.85个十万分点;2006-2014年间红河州孕产妇死因中直接产科原因仍占首位,间接产科死因中内科合并症有所上升;在直接产科死因中产科出血仍是全州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因素,近几年随着经产妇和瘢痕子宫再次妊娠人数增多,加之计划外怀孕不规范终止妊娠等问题导致产科出血死因居高不下.评审影响可避免死亡的“三个延误”中:医疗处理延误是导致红河州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影响因素,主要表现为医疗保健系统的知识技能不足及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结论 依托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农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建立有效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机制,将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分、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各医疗保健机构应与时俱进,加强医疗质量及内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重点关注产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产科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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