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指的是公立医院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耗费的卫生资源采取补充的方式和途径[1-2],补偿机制不合理往往被认为是公立医院诸多趋利表现的根源.为此,《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明确指出,改变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缩减为两个渠道,分别是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3].目前国家对不同地区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有不同的补偿做法,尽管各地区的补偿政策在不断地修订完善,但仍然缺失针对儿童医疗保健系统的补偿方案.广州市若能率先试点建立对儿童医疗保健机构的补偿政策,正确引导儿童医疗保健机构的平稳发展,这亦是顺应医改潮流,完善医药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同时能为国家儿童医疗保健体系的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4].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法,发现广州市儿科临床业务收入偏低,儿科医生工作量大,但收入与付出比例失衡等问题,认为广州市已初步具备建立儿童医疗保健机构补偿政策的条件,从而探索建立广州市儿童医疗保健机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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