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篇首:近期一项国家民政部重大科研项目调查显示:我省伤残军人的患病率与一般居民相比高出3-5倍,两周患病就诊比为61.5%,年住院比为41.5%.在乡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用占个人年收入的38.7%,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的61.2%;在职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用占个人收入的43.9%,年收入与湖北省国有职工平均收入相比为74.2%.我省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通称"三难”)问题仍很严峻,革命伤残军人因病、因贫导致家庭危机,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事例时有发生.如:云梦县辛店镇大河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田建芳,退伍回乡后生活无法维持,不满四岁的孩子靠老母亲一个在武汉当保姆维持生计,妻子抛家弃子离他而去.又如:革命老区红安籍空军飞行员吴长喜因公致残回乡后,贫病交加,生活十分困难,以至其老母亲生前反复悲叹"有儿再不送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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