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庭医生制度,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基本卫生服务保障制度.家庭医生的服务特点是负责本地区内所有居民的医疗保健工作,其实质是属于基层初级医疗的一种形式[1].在新医改的背景下,上海公共卫生事业探索的第一项便是全面推进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同时逐步实行家庭医生首诊制,积极探索医疗保险按服务人口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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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4
栏目名称
模式探讨
DOI
10.3760/cma.j.issn.1674-0815.2012.05.025
发布时间
2012-12-17
基金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文理交叉基金
上海市卫生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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