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例教学法(case-based learning,CBL)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C.C.Langclell首创的.自20世界20年代以来,一直被作为商业、法律及医药学领域职业培训的基本模式之一[1].该方法主要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和讨论,在应用中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能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题,从而形成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和探索性学习的开发学习氛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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