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篇首: 2003年3月,WHO在世界医学教育大会上通过了由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 (Global Minimum Essential Requirements in MedicalEducation). <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界定了医学教育的7个方面,阐述了世界各地医学院培养的医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与以往标准不同,它在规定医学生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的同时,更多强调敬业精神、社会科学知识、思维技巧、再学习能力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早在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学习一内在的财富>一书中就提出:支撑教育的4个支柱是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和学会做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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