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已婚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情况调查
SURVEY ON THE ENDING GESTATION ARTIFICIALLY IN MARRIED FERTILE WOMEN IN NANCHANG OF JIANGXI
摘要[目的]了解江西省南昌市已婚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率及其人群分布情况. [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南昌市2县(进贤县、安义县)2区(青山湖区、西湖区)5 468名已婚育龄妇女,对其社会人口学特征、婚姻、生育状况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人为终止妊娠(包括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率为33.9%(1 855/5 468),其中人工流产率最高,为27.2%(1 487/5 468),其次为药物流产率7.1%(390/5 468)和中期妊娠引产率3.4%(186/5 468).单因素分析显示:年龄在30岁以上的各组人为终止妊娠率均较高(≥35.7%)(P<0.001);初孕年龄在20岁以下人为终止妊娠率最低(5.0%).20~24和25~29岁较高(34.9%和35.9%)(P<0.001);结婚年数10~14年和15~19年人为终止妊娠率较高(39.2%和38.0%)(P<0.001);职业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业和行政干部的人为终止妊娠率较高(分别为53.9%,49.6%,43.1%和42.7%),而农民最低(23.1%)(P<0.001);文化程度越高,人为终止妊娠率越高(P<0.001).城镇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率显著高于农村妇女(P<0.001).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干部和结婚年数是人为的终止妊娠的危险因素;文化程度越高,初孕年龄越小,家庭人均年收入越高,发生人为终止妊娠的危险性越高;城镇育龄妇女人为终止妊娠的危险性高于乡村.[结论]预防人为终止妊娠发生的重点人群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干部等文化程度较高者,以及居住城镇和初孕年龄为20~29岁的育龄妇女,提倡晚婚晚育是预防人为终止妊娠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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