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专家共识
Expert Consensus of Teaching Quality Standard for Medical(Health) Law Undergraduates in Gener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摘要本专家共识由西南医科大学联合湖北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共同发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法治中国背景下我国医事法学本科教育标准研究"最终成果,由三校相关人员协力撰写征求意见稿;之后广泛征求中国卫生法学会教学与学科建设委员会和"全国高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同行专家意见,并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咨询了30余位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务专家的意见,再经反复商讨、修订完善方形成本共识.本专家共识从概述、适用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质量保障体系等十个方面,对我国普通高校医事(卫生)法学本科教学作了规范,填补了当下我国医事(卫生)法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的空白,对于指导全国开办有医事(卫生)法学本科教育的高校进一步规范办学,确保达到教学质量最低标准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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