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法律对公共卫生的直接调整,面临着个人自由、公众健康以及国家利益的冲突和博弈.通过侵权法实现法律对公共卫生的间接调整,是协调这一冲突的重要路径.然而,在烟草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之证成、赔偿范围之划定均面临困难,加之被告经常提出责任免除或减轻的抗辩,其实践效果差强人意.在现有法律调整不足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诉讼外救济的功能,是适当填补受害人损失,进而间接增进公共健康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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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卫生产品责任烟草诉讼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Public HealthProduct LiabilityTobacco Litigation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分类号
R126.4
栏目名称
卫生法学
DOI
10.13723/j.yxysh.2016.06.025
发布时间
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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