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结核病患者数居世界第2位,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而影响结核病的防治.抗结核药不良反应主要由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引起,发生时间多在1周~3个月.抗结核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序为胃肠道反应、肝损害、关节损害、神经系统反应、变态反应、血液系统反应、肾损害等,其中以胃肠道反应所占比例较大,肝损害最为重要,其他不良反应极少见.诱发药品不良反应的因素是复杂的,大体可分为药品方面的因素和患者方面的因素.患者因素包括患者的内在因素如年龄、性别、遗传、感应性、疾病,以及患者的外在因素如环境、医师等.药品因素包括药物本身的作用(如毒性作用),以及药物制剂中主药以外的其他成分的作用.这些成分如药物降解产物、附加剂、溶剂、稳定剂、色素、赋形剂等也都能诱发不良反应.要预防药品不良反应,就要充分了解每一种药品的性质;做好监测工作,包括给患者做好宣教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了解患者的一般和全身状况,是否存在产生不良反应的易患因素;还要重视药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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