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农合与多层次医保制度衔接,功能互补,才能协同为农村居民提供充分的“一站式”医疗保障服务,解决农村居民因患重特大疾病的致贫问题.新农合与多层次医保制度衔接需要统筹规划,在界分多层次医保制度的性质、给付范围、给付水平基础上,明晰多层次医保制度的关联性,并构建专项衔接法律制度.即以医疗服务待遇为衔接点,以新农合保障待遇为基础,辐射衔接其他多层次医保待遇及其结算.同时,要统一新农合与多层次医保的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平台及其相关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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