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技术的市场化改革并不必然导致医疗技术的滥用.一些政府部门以一时的运动式治理的监管取代了日常的、制度化的监管.政府要惩治权力腐败,使用惩罚性赔偿,在提高医疗技术监管能力的同时,还要积极促进医疗行业协会等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形成复合的治理模式,进行社会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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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主题词
组织和管理(Organization and Administration)政府(Government)惩罚(Punishment)性(Sex)补偿和赔偿(Compensation and Redress)
栏目名称
DOI
10.3969/j.issn.1004-4663.2009.06.013
发布时间
2009-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基金项目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广东省限制使用医疗技术临床准人的伦理评估研究》系列成果之一((2006M01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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