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省广元市从2006年起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每年初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预算全年统筹基金可支付数额,对当地各定点医院统筹费用总额依据“基数、增减因素、调整系数和转诊转院”四要素,采用“四公开”方式核定;年末按照“超支分担、结余有奖”原则决算。在总额控制工作中强化过程管理和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弥补了总额控制中容易出现的“统筹总额指标分配不公、医疗服务减少、推诿危重病人”三大缺陷,寻求医患保三方最大“公约数”,实现了医患保“三方共赢”目标,受到各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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