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探讨输卵管积水所致不孕症的临床治疗方法.方法 选择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东南大学(徐州)生殖医学研究所收治的144例输卵管积水所致不孕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对所有患者进行腹腔镜下输卵管造口术.对输卵管造口成功者,根据患者意愿选择是否进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对输卵管造口失败者,根据患者意愿选择是否切除积水输卵管,并均进行IVF-ET治疗.所有患者临床治疗结束后电话随访3年,了解患者妊娠情况.采用t检验及χ2检验,对不同病变范围及不同治疗措施的4种情况下,不孕症患者的一般临床资料(年龄、原发性不孕患者比例)及临床妊娠率进行统计学比较.本研究符合2013年修订的《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要求,与所有受试者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结果 ①本研究144例不孕症患者中,输卵管造口术成功为95例,44例自愿接受IVF-ET治疗;输卵管造口术失败为49例,均接受IVF-ET治疗,自愿选择切除积水输卵管者为15例.②输卵管造口术成功而未接受IVF-ET治疗的51例不孕症患者中,单侧与双侧输卵管积水者的临床妊娠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16.3%vs 12.5%,χ2=0.000,P=1.000).③输卵管造口术成功,并且接受IVF-ET治疗的44例不孕症患者中,单侧输卵管积水者临床妊娠率(72.7%),显著高于双侧者(36.4%),并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867,P=0.015).④输卵管造口术失败而接受IVF-ET治疗的49例不孕症患者中,保留与切除积水输卵管者的临床妊娠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5.9%vs 26.7%,χ2=2.474,P=0.116).⑤接受IVF-ET治疗的93例不孕症患者中,输卵管造口术成功者的临床妊娠率(54.5%),显著高于失败者(12.2%),并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8.983,P<0.001).结论 对于输卵管积水所致不孕症,尤其是单侧输卵管积水者,宜采用输卵管造口术,并接受IVF-ET治疗.是否切除积水输卵管,可能对输卵管造口术失败后接受IVF-ET治疗的输卵管积水所致不孕症患者的疗效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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