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世界上所有提供安宁缓和医疗服务的国家和地区都将生前预嘱(living will)、预立照护计划(advance care plan)以及功能相似的一系列文件作为开展这项服务的合法性前提.在我国,现阶段推广生前预嘱没有法律障碍,因其具有明确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反映本人真实意愿的生前预嘱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没有患者的知情同意,不尊重患者的本人意愿和医疗偏好,安宁缓和医疗无法具备起码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生前预嘱推广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要让它与临床实践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让表达了真实愿望的个人在临终时能够真正实现自己的愿望.将患者个人意愿适时转变成医患共同决策的预立照护计划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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