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语言学家说:幸福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社会学家说:幸福是人在创造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个人、集体及人类的目标、理想和正义、公益之事业的实现而得到人格上的满足.伦理学家说:幸福是人们的渴求在得到满足或部分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是对现状的满足和对未来的渴望.心理学家张厚粲主张:幸福感是指个人对需要达到满足的一种体验.教育学家熊和平认为(对于学生来说):幸福主要体现在求知过程(乐于接受的学习方式)与结果(获得良好的成绩)上.学生可以通过师生之间的知识传授内化和相互作用来感受幸福.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幸福给出了不同的定义.作为一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笔者更偏向于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的说法.
更多相关知识
- 浏览0
- 被引1
- 下载0

相似文献
- 中文期刊
- 外文期刊
- 学位论文
- 会议论文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