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br> 1.比较口服普萘洛尔、外用5%琥珀酸美托洛尔凝胶及二者联合治疗高风险特殊部位性婴幼儿血管瘤的临床疗效。<br> 2.探究特殊部位婴幼儿血管瘤的高风险分型在三组不同治疗下的疗效差异。<br> 【方法】<br> 收集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我院就诊并且结合病史、体征及彩超影像确诊为婴幼儿血管瘤、符合β-受体阻滞剂治疗IH专家共识的高风险特殊部位IH入组标准的患儿资料,共有93例。按治疗方案不同,将其分为外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凝胶组(34例)、口服普萘洛尔组(27例)、琥珀酸美托洛尔凝胶与普萘洛尔联合组(32例)分别进行治疗并随访。首次用药监测患儿一般生命体征,有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等视情况结束相关治疗。收集所有符合入组标准的病例每月复诊时的资料和期间的不良反应,直至治疗6个月或血管瘤基本消退,留取相关照片;根据血管瘤活动度评分表(theHemangiomaActivityScore,HAS)与Achauer四级评价标准收集患者疗效分级和HAS评分并记录。将特殊部位的婴幼儿血管瘤分为不同的高分险分型:潜在生命威胁型,潜在功能威胁型,潜在溃疡威胁型,潜在毁形威胁型,并评价在不同治疗之间的疗效差异。并收集不同治疗组之间1月、3月、6月达到有效的例数,分析其显效时间。<br> 【结果】<br> 1.按照本研究入组标准,一共纳入患儿共93例,按治疗方案的不同分为口服普萘洛尔组,外用美托洛尔凝胶组,联合使用组;不同分组的患儿经过6个月的治疗,显效率分别为61.7%(外用组)、88.8%(口服组)及93.3%(联合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2);治愈率分别为44.4%(口服组)、20.5%(外用组)、71.8%(联合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r> 2.其中以达到三级和四级的时间为显效时间,随访一月显效的人数为:口服组8人,外用组7人,联合组18人,随访三月显效的人数为:口服组10人,外用组9人,联合组11人,随访六月显效的人数为:口服组6人,外用组5人,联合组1人,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2)。<br> 3.三组的HAS评分在3个月、6个月的治疗后的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联合组评分差值ΔHAS3与另外两组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p=0.02),联合组评分差值ΔHAS6分与另外两组均有统计学差异(p=0.02、p=0.04)。<br> 4.特殊部位IH的高风险分型的单一分型在不同治疗组之间无统计学意义(p>0.05),单一治疗组对于不同分型的治疗也无统计学意义(p>0.05)。<br> 【结论】<br> 1.联合治疗组治疗特殊部位婴幼儿血管瘤疗效比单一治疗方法疗效更显著,并且起效时间短,治愈率更高。<br> 2.特殊部位婴幼儿血管瘤的高风险分型在不同治疗方案下,疗效无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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