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可及性,促进健康公平,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建设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近十余年来中国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点之一,重庆市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保障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国家和地方也颁布了各种举措。重庆市的准入标准和评审制度从2006颁布实施至今,更是在对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机构在“入门前”和“入门后”的质量控制保驾护航。为了了解重庆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入制度和评审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本文对此在微观的标准细则和宏观的机制层面上分别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我国准入和评审制度现状,先行省市的举措,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的分析,对重庆市的标准和制度的具体实践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管理者、专家的调查和访谈,得出了以下结论:1.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绿化用地面积标准可适当降低;2.为满足不同经济状况地区的卫生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标准在基础设施、人员配置等硬件方面可以有所区别;3.机制本身的缺陷对卫生服务的提供造成的影响可能远大于标准本身;4.准入与评审标准合二为一、没有明确说明的现状导致了实践运用中的模糊。因此本文建议:1.应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把好机构入门关,保障卫生服务的质量;2.为保障卫生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可以考虑不拘泥于标准的“一刀切”而允许区县拥有一定程度上选择对自身重要的指标来评审的权力;3.准入与评审标准应细分,相辅相成、分别规定或在存在包含关系的情况下做出说明;4.建议更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工作者和管理者参与标准的修订;5.将评审考核工作交给专门的考核和监督组织来完成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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