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芦山花灯属于四川地方灯戏,兴起于汉,盛行于宋,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当地俗称“践花灯”.表演主要角色有两人,一是丑角(俗称“花鼻子”或“三花脸”)一是旦角(俗称“幺妹子”).在表演中,其眉眼、身段、步法、念白、唱腔等仍具有祭祀、驱邪的影子.所以,芦山花灯是“傩中有灯,灯中有傩”,是研究傩戏的活化石.芦山花灯的演员土生土长,台上台下方言土语、歇后语、大实话,诙谐机趣,通俗易懂,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花灯表演也不择场地,村前广场,田间地头,随处都可表演;伴唱的乐器多少不拘,但二胡必不可少.芦山花灯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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