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
- 已收藏
- 排序
- 筛选
- 9
- 6
- 1
- 1
- 4
- 3
- 3
- 3
- 2
- 中文期刊
- 刊名
- 作者
- 作者单位
- 收录源
- 栏目名称
- 语种
- 主题词
- 外文期刊
- 文献类型
- 刊名
- 作者
- 主题词
- 收录源
- 语种
- 学位论文
- 授予学位
- 授予单位
- 会议论文
- 主办单位
- 专 利
- 专利分类
- 专利类型
- 国家/组织
- 法律状态
- 申请/专利权人
- 发明/设计人
- 成 果
- 鉴定年份
- 学科分类
- 地域
- 完成单位
- 标 准
- 强制性标准
- 中标分类
- 标准类型
- 标准状态
- 来源数据库
- 法 规
- 法规分类
- 内容分类
- 效力级别
- 时效性
【中文期刊】 董振江 栾玉杰 等 《实用癌症杂志》 2018年33卷3期 427-429页ISTIC
【摘要】 目的 探讨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对胰腺癌患者不良情绪及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 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86例胰腺癌患者分组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3例,其中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于对照组常规护理基础上实施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对两组患者干预前后抑郁和...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胡珊 《健康必读》 2018年15期 252页
【摘要】 目的:分析胰腺癌采用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对患者预后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所收治的胰腺癌患者80例,根据患者入院时间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每组各40例,参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干预,研究组患者在此基础之上行全程...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陈利 《医药前沿》 2016年6卷1期 272-273页
【摘要】 目的:观察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对胃癌患者预后的影响.方法:选择我院收治的180例患者,按护理方法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对照组(90例)采用常规护理,实验组(90例)采用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SDS与SAS评分.结果:实验组治疗...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年红 郑春娟 等 《国际精神病学杂志》 2018年45卷3期 556-558页ISTIC
【摘要】 目的 研究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对结肠癌患者情绪、生活质量及生存期的影响.方法 将89例结肠癌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全程介入式心理干预组(干预组)和常规治疗组(对照组).采用汉密顿焦虑量表(Hamilton Anxiety Scale,HAMA)、...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金秀 李屏 等 《海南医学》 2019年30卷5期 675-677页ISTICCA
【摘要】 目的 探讨全程护理模式对冠心病合并糖尿病患者经皮冠状动脉介入(PCI)术后生活质量及心血管不良事件的影响.方法 选择2017年1~12月期间孝感市中心医院心内二科收治的46例冠心病合并2型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表法将患者分为观察组...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马翠维 《青岛医药卫生》 2019年51卷5期 390-392页
【摘要】 目的 观察全程护理模式在冠心病介入治疗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选择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在本院就诊的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94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7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采用全程护理模式,比较两组生活质量、心理状态及心...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赵欣欣 李青峰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 2016年21期 121-122页
【摘要】 目的: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对心脏介入手术患者焦虑进行全程护理干预的护理效果.方法:本次研究主要以本院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所收治的368例心脏介入手术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分组法将患者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患者人数均为184例.其中...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张引琴 付萍 《医药前沿》 2014年7期 88-89页
【摘要】 目的:针对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展开临床护理研究,了解全程护理模式对患者手术状态的优化效果。旨在完善护理模式,提升介入治疗有效性。方法选取我院在2013年2月-2014年2月这一年时间内收治的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共70例。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
- 概要:
- 方法:
- 结论:
【中文期刊】 田凤华 郭丽君 等 《内蒙古医学杂志》 2008年40卷7期 879-880页
【摘要】 目的:研究护理干预对冠心病介入治疗患者危险因素的影响,探讨护理干预模式.方法:将在我科行冠心病介入治疗的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31例,对照组31例.干预组在治疗的不同时期,给予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即在住院期间主要进行危险因素的评估、治疗教育及心理...
- 概要:
- 方法:
- 结论: